荔波法院巧化纠纷护航民族地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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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法院不仅帮我们追回欠款,还照顾企业难处,双语沟通让我们心里亮堂!”近日,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谭某拿着执行款连连道谢。这场涉及借款合同与劳务报酬的复杂纠纷,在法院温情调解下实现多方共赢,成为该院立足多民族聚居实际、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

谭某与潘某及某农业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谭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处养殖场及50余头黄牛,且拖欠12名工人近2万元劳务报酬,其中8名是布依族、苗族群众。工人盼薪心切,债权人急盼拿回养老钱,双方矛盾一触即发。法官意识到,简单拍卖可能导致牛群贬值、企业倒闭,还会影响民族地区和谐,遂决定以温情执法破解僵局。

依托荔波法院“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快速响应机制”,执行局立即启动专人对接模式,由双语法官牵头,联合人社部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搭建协商平台。协商会上,法官用汉、布依双语释法明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分析方案利弊。最终经3轮协调,各方达成协议:法院分批次变卖黄牛变现5万元,优先划拨2万元支付工人工资,剩余3万元分配给债权人,谭某同意给予企业6个月债务履行宽限期,实现多方共赢。

这样的温情执法在荔波法院并非个例。此前,当地一家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小微企业因疫情拖欠10名少数民族员工近3万元工资。法官调查发现企业仍有经营潜力,依托“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快速协调达成分期支付协议,还联动金融机构、民族文化产业部门为企业争取低息贷款和订单,最终企业渡过难关,还带动3名少数民族群众就业。甲良人民法庭的双语法官陆瑜,也曾依托布依语沟通和对民族习俗的尊重,成功调解一起彩礼纠纷,让双方当庭履行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作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达93.36%的地区人民法院,荔波法院深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荣获荔波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干警郭明学获评该项工作先进个人。该院创新打造“三大司法服务体系”,为民族地区群众保驾护航。在双语服务方面,设立双语调解室,配备8名双语法官,茂兰、甲良等法庭还深入水族、布依族聚居地开展双语普法与审判;在快速响应方面,对涉民族群众、涉企纠纷实行“三优先”,周覃法官工作站推出“24小时分流、7-15天办结”机制,结合赶集日延时办公、农忙夜间开庭等特色服务;在跨部门联动方面,联合乡镇、村委会及行业部门形成解纷合力,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立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近年来,荔波法院累计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其中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占比达35%,茂兰人民法庭先后获评“黔南州法院示范人民法庭”“黔南州文明单位”等荣誉。法院既以刚性执行维护法律权威,又以柔性服务化解民族地区矛盾,让司法温度浸润民心。

下一步,荔波法院将持续深化温情执法与民族团结融合发展理念,完善双语审判、巡回办案等举措,深挖水族“议榔”等民族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法治的融合点,以更有温度、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护航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司法根基。

来源:荔波法院

作者:罗鑫 彭丽娟

一审:罗佳静

二审:杨文静

三审:杜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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