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交融,廿载心结一朝解——荔波茂兰人民法庭“兰心圆”品牌巧断跨省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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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我们很认可,今后终于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近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人民法院茂兰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纠缠二十余年的跨省离婚纠纷,当事人张某与潘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段跨越黔桂两省、历经数十年分居的情感纠葛终告落幕。这是茂兰人民法庭“兰心圆”多元解纷品牌建设的生动实践,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鲜活体现。

荔波县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山水相依、群众往来密切,跨省婚姻较为常见。原告张某原籍广西环江,被告潘某系荔波本地人。1991年,二人按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并育有一子,儿子现已成年。婚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双方感情日渐破裂,长期分居,期间争执不断,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心结一结就是二十余年。

2026年4月,张某向茂兰人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面临的不仅是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更有分居时间长、跨省户籍等复杂因素,处理不当易留隐患。茂兰人民法庭庭长覃兴慧表示,此案时间长、积怨深,应坚持能调尽调,联动多部门协同疏导,若感情确已破裂,须一次性妥善处理离婚及财产分割,不留后遗症。

法庭迅速启动“兰心圆”多元解纷品牌“1+1+N”工作法,由法庭牵头,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多方力量协同处置。经核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纠纷核心焦点为一套老屋征迁安置房的归属,该房屋系婚后共同居住老屋拆迁所得,属家庭共有财产。二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1994年2月1日前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事实婚姻认定条件,房产分割须依法依规进行。

调解现场气氛凝重,双方各执一词。张某坦言,分割房产并非为己,而是想留给儿子结婚使用,道出为人母亲的期盼。潘某则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更多,房屋应归自己所有。

调解员分工协作、耐心疏导。法官现场释法明理,明确安置房为家庭共有,夫妻双方均享有合法份额,厘清事实、讲明法律、摸清诉求后,情理兼顾引导双方理性协商。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从家庭成员权益与互谅互让角度劝导,派出所从人身安全、生活稳定层面分析利弊,推动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近两小时调解,调解员以“为子留房”为情感突破口,提出折中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自愿离婚,张某将其财产份额赠予儿子。结果既合乎法律规定,又契合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双方均表示认可,握手言和。

家事审判的意义,不在于一纸裁判,而在于帮助当事人走出矛盾、重启生活。2026年年初,茂兰人民法庭正式打造“兰心圆”多元解纷品牌,深化“1+1+N”基层纠纷化解联动机制,整合多方解纷力量。品牌启动以来,法庭依托该机制成功调解民事纠纷295件,调撤率达95.64%,以实际行动践行诉源治理,回应“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治理目标。

这起跨省离婚纠纷的妥善化解,是茂兰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下一步,茂兰人民法庭将持续以“兰心圆”品牌为抓手,推动纠纷化解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延伸,以更及时的司法介入、更高效的解纷服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让公平正义以更温暖、更高效的方式直达群众心间。

来源:荔波法院

作者:曹威

一审:罗佳静

二审:黄琳

三审:杜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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