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打造“六个典范” 推进模范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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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3次亲临贵州考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贵州擘画蓝图,对贵州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饱含对贵州各族人民的特别厚爱。贵州各族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自2021年提出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以来,深刻把握历史基础和现实条件,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打造“六个典范”,高质量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

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的典范

加强思想武装和科学研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干部职工政治学习,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同时,贵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刻阐释总结贵州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贡献,建成一批研究基地(研究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强化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贵州积极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程体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同时,贵州充分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等阵地和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场馆,“线上线下”增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共识。

打造西部省份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新时代以来,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成就,被习近平总书记赞誉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一个缩影。

一方面,以“四化”建设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新型工业化方面,培育百亿级及以上规模园区20个,将“三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民族医药和绿色食品工业基地;新型城镇化方面,建设重点区域性中心城市凯里、都匀、兴义,建立一批示范智慧社区,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农业现代化方面,创建10个以上国家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基地,持续推动4个以上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建设50个以上特色农产品直供基地;旅游产业化方面,重点打造20个康养示范基地和推进100个民族特色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建设提升35个以上精品旅游景区,以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另一方面,着力打造一批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样板。贵州重点支持民族地区12个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19个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县、15个乡村振兴夯实基础县建设,在部分条件成熟的民族乡村积极推进“富口袋+富脑袋”乡村行动试点建设,持续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老师给小朋友们讲解民族团结文化小故事。胡攀学 摄

打造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典范

贵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

突出示范引领。2025年9月,贵州召开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会以“凝心聚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展现贵州新风采”为主题,表彰了120个模范集体和180名模范个人。

培育创建典型。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示范区、示范单位作用,巩固机关、社区、乡镇、学校、企业的创建成效,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培育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典型。

探索试点建设。国家层面先后选取榕江县、福泉市、雷山县、台江县等县市作为共同现代化试点;省级层面探索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试点,在全省构建遵义市和8个市(州)各1个县(市、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县“1+8”格局,打造“贵州样板”。

打造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典范

贵州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积极提炼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标识,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新时代贵州精神等,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

利用好贵州文化资源优势,推动多彩贵州文化强省建设。贵州提出实施“四大文化工程”,统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发展“村BA”“村超”等赛事,把“村字号”活动打造成展现文明贵州新风采的平台和抓手,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典范建设。

2025民族大联欢·春游活动在贵阳观山湖公园民族大联欢广场举行。龙建睿 摄

打造民族交融互嵌的典范

构建各民族交融互嵌新格局。贵州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积极引导各民族在地域分布、跨区域双向流动中更加紧密地融居、融入和融合。改善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式发展条件,实现城镇、社区、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各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强化后续扶持,创造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上全方位嵌入的社会条件。

营造各民族交融互嵌氛围。贵州落实就业帮扶、户籍管理、权益保障和融入发展等措施,把促进互嵌式发展作为推荐评审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国家级、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的条件。

拓展各民族交融互嵌平台。2022年以来,贵州深入贯彻国家民委会同有关部委组织实施的“三项计划”。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加强东中部地区青少年同贵州各族青少年开展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促进各族群众跨区域就业创业,不断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吸引各族群众广泛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通过骨干培训、讲解词和导游词规范行动,展陈提升、研学资源挖掘行动,标准赋能、示范试点、廊带建设行动,促进各族人民在贵州交往交流交融。

打造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典范

贵州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出台《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用法律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坚持守好意识形态阵地,防范化解涉民族因素风险隐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

同时,健全完善各级统战部门牵头,民族、公安、教育、网信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处置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政治标尺,围绕共同性的方向和公平公正原则,健全和完善民族政策、地方性法规,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梳理、修订、调整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依法保障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来源:《当代贵州》2026年第21期

作者:周真刚 李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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