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启动八大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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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开展覆盖全省八大流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监管执法行动,并印发《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监管执法工作方案》,将清单化、台账化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整治,目标直指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生态环境问题,巩固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根据部署,行动分为两个阶段。集中攻坚阶段持续至2026年12月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突出重点全面排查,一体推进隐患排查、违法查处,分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2027年起转入长效巩固,针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万峰湖风光旖旎。

此次排查整治聚焦五大重点领域,力求把问题摸清、把污染源头找准。行动将对化工、白酒、制药、煤矿等重点行业开展废水处理设施全流程检查,严肃查处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等恶意违法行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进行“体检”,严查渗滤液外排等风险隐患;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防粪污直排入河;全面排查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确保群众“水缸”安全;并对利用溶洞、天坑等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专项核查,巩固前期整改成效。

在严查违法行为的同时,将严格落实环境违法与生态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机制,对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严肃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对排查整改不力、搞“一律关停”等“一刀切”做法的,将依法依规追责。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将对重点问题按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省级核查,并建立预警督办机制,及时回应群众投诉举报与舆论关切,通过落实环境违法有奖举报,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合力。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作者: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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