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社区 民族团结一家亲!黔西南州民宗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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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木贾街道东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气氛热烈。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这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东兴社区7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

黔西南州民宗委宣讲员围绕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开展学习。宣讲员结合社区实际,从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到公民责任义务,重点阐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关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相关内容,深入浅出的讲解让现场群众频频点头。

东兴社区是一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居住着来自兴义市、普安县、晴隆县的汉族、布依族、苗族、回族等群众,共计980户5594人。从大山搬到城市,从“移居”到“宜居”,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谐相处,在这里开启了丰富多彩的新生活。

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法律内容,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主动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守护者、践行者、传播者。

据介绍,黔西南州民宗委将持续深入机关单位、社区、乡村、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工作,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

来源:黔西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作者: 陈湘飚

一审:孙志颐

二审:叶力

三审:林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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