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探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贵州实践路径——2026贵州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学术研讨会系列报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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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7月24日,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办,贵州大学、贵州省民族研究院、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承办的“2026贵州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学术研讨会——中华文化符号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在贵阳举行。

此次研讨会汇聚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近百位专家学者,深入探讨和总结贵州建设“模范省”的实践经验。即日起,本报对此次研讨会进行系列报道,集中呈现与会专家学者的理论观点,为贵州高质量建设“模范省”注入理论动能、提供实践启迪。

以法为帆行致远,思想交鸣论“黔”程。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民族事务迈入依法治理、依法保障、依法推进的新阶段,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在日前召开的2026贵州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学术研讨会上,专家学者紧扣法律核心要义,探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民族地区的落地路径,剖析贵州建设“模范省”的实践成效与创新经验。

精准把握法律核心内涵、树立正确实践导向,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生根、提质增效的首要前提。研讨会上,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干部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陈辉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内涵展开系统学理阐释。“法律层面定义的‘进步’,不局限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而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各民族共同现代化为方向,涵盖共同发展、共同文明、共同生活、共同治理的综合性规范概念。”陈辉表示。

法理明方向,笃行方致远。贵州坚持物质共富与精神共融双向赋能、一体推进,走出一条均衡协同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常态化搭建各族群众共乐共享、互通交融的平台,生动践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蕴含的各民族共同现代化核心要义。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牛绿花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统构建起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构建协同实施与监督机制的四维法定义务体系,搭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民族工作法治治理格局。”

以法促善治,立制护交融。紧扣新时代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发展特征,贵州扎实推进本土化、特色化法治实践。同时,贵州还依托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智库矩阵,持续完善民族领域配套制度、产出高质量咨政成果,构建起党委领导、多方协同、全社会参与的长效治理格局。

“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常态化长效治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志农表示。

中央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法学院双聘副教授杨继文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完成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系统性法律宣示,内陆多民族省份的创新治理经验,能够有效丰富全国民族治理与边疆治理体系。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作为全国率先提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的省份,贵州始终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耕实践沃土,探索形成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特色实践路径。这套立足省情、贴合法条、贴近民生的治理范式,为全国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 “贵州经验”。

来源:贵州民族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翔 实习生 张雪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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