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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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都匀市召开,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荣获“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多年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多民族聚居地域特点,将审判执行主责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创新线上解纷、民俗普法、双语调解多元举措,以有温度、接地气的特色司法服务,守护各族群众和谐安宁,以法治力量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本次表彰大会共表彰60个模范集体、150名模范个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获评模范集体。今年2月,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全州“六大提升行动”先进集体。

同时,黔南州各地法院深挖民族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普法载体,让法治宣传贴合各族群众生活习惯:龙里法院湾滩河法庭邀请山歌歌师,将民法典条文改编为民谣山歌传唱;三都自治县法院打造“绣娘调解室”,把法治理念融入民族刺绣纹样;惠水法院推行“堂屋说事、山歌普法”……

黔南州37个基层法庭常态化开展“百场庭审进村寨”活动,累计走进村寨开展巡回审判500余场,把法庭搬到农户火塘、农家院坝、村委会,让各族群众在家门口学法、懂法、守法。

同时,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培育双语法官队伍,创新推行四方联动调解机制。调解过程中兼顾法理与民俗,找准化解矛盾的契合点,用各族群众听得懂、能认同的方式化解邻里、家事、生产各类纠纷,拉近各民族群众心与心的距离。

2026年是黔南州成立70周年,站在全新发展起点,黔南中院将以此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荣誉为动力,持续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优化线上便民诉讼、特色普法、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模式,持续完善适配多民族聚居区的司法服务体系,以稳定、暖心、接地气的司法保障,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稳步前行,让法徽光芒照耀各族群众同心共筑美好家园之路。

来源:黔南中院

作者:许兴德 孟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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