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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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如约而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干警的脚步穿梭在青山绿水间。将“法庭”搬进田间地头,把普法融入民俗乡情,用一场场生动的司法实践,绘就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画卷。

送法入企,把脉绿色发展“关键点”

福泉市,机器轰鸣的生产线上,一场特殊的“体检”正在进行。黔南州中院联合福泉市法院、福泉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走进化工企业,深入排污处理设施一线,实地查看治污成效。

“废水排放指标是否稳定?”“新法典对清洁生产有哪些新要求?”面对企业负责人的关切,黔南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现场宣讲《生态环境法典》,逐条解读污染防治条款,将晦涩的法言法语转化为企业听得懂、用得上的“经营指南”。

在贵定县刺梨加工车间,干警与农户围在一起,没有长篇大论,只有拉家常式的叮嘱:“果渣不能乱堆,废水不能直排,这两条是硬杠杠。”朴实的话语,让绿色发展的理念如涓涓细流,浸润着每一位经营者的心田。

巡回审判,敲响警示教育“震慑钟”

贵定县沿山镇,一场关于失火烧山、滥伐林木的巡回审判正在进行。旁听席上,村民们神情专注,法官以案释法,将判现场变成“活教材”。

平塘县法院将五起典型环境资源案件搬到群众身边公开审理,法官结合案情,向围观群众娓娓道来生态修复的重要性与破坏环境的沉重代价,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在具体案例中变得鲜活可感。这种“沉浸式”普法,让群众看得见司法、听得懂法律,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多元共治,破解民俗传承“难点题”

惠水县布依古寨,面对“塑料制品难降解”的顽疾,法院干警与人大代表、村干部、村民代表围坐一堂,共商良策。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从源头替代到村规民约,从市场引导到闭环管控,一套“司法+ 行政 + 自治”的绿色方案逐渐清晰。

在贵定县燕子洞,法院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联席会,针对岩溶洞穴开发与保护的矛盾,碰撞出“保护走在开发前”的治理共识,让千年溶洞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

沉浸普法,播撒生态文明“种子苗”

荔波县小七孔景区东门,游客们争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主题打卡点留影。答对环保知识题目,就能收获一个以荔波睑虎为原型的“守宫安安”纪念品。古树旁,“小小林长”们聆听着年轮里的光阴故事,稚嫩的誓言在林间回荡,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记住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在甘溪林场,干警们重走总书记视察足迹,在苍翠林海中重温“两山”理念。

从街头巷尾到山水之间,法治宣传化为一场场有温度、有质感的互动体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落地施行,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辉煌序章,更是司法护绿的崭新起点。黔南法院将持续以法治为笔,以担当为墨,书写守护绿水青山的精彩篇章。

作者: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罗佳静

二审:刘翔

三审:杜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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