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民宗局赴归兰水族乡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金秋送爽,端节情浓。9月21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归兰水族乡潘硐村处处洋溢着欢乐喜庆的节日气息。都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宣讲队走进村寨,借水族端节这一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汉语、水语、苗语多语种宣讲,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送到水乡各族群众身边,让法治精神和民族团结理念浸润人心。
宣讲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开启,来自汉族、水族、苗族、布依族的四名宣讲员轮番上台,摒弃晦涩的专业表述,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乡土语言,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我们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活动开始,宣讲员们以汉语、水语、苗语齐声发声,道出各族群众的共同心声。屠春慧、宋荣凯负责汉语宣讲,韦良芝用水语讲解,吴开琼以苗语阐释,结合不同民族语言习惯,向现场群众讲清法律出台的时代背景与重要价值。
宣讲员将法条要义转化为通俗道理,融合现实生活事例开展讲解。法律引导各族群众厚植“五个认同”,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倡导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打造互嵌式社会环境,创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生活条件,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一部宣示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大政方针、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法律,除序言外,设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总计65条。通过以法律形式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工作主线,目标在于凝聚共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宣讲员如是说。
本次接地气的宣讲,收获现场阵阵掌声,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扎根基层,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汇聚起强大的群众力量。“借着我们水族端节来讲法律,特别有意义。用本民族语言宣讲,听着亲切,道理也更容易听懂。”一名水族群众由衷感慨。不少群众表示,经过多语种宣讲,自己对这部法律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也真切体会到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

宣讲间隙,“红石榴”民族团结艺队带来精彩文艺表演。民族服饰走秀《民族团结大走秀》精彩上演,演员身着各具特色的民族服饰,步履昂扬、笑容明媚,充分展现各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尽显各族群众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现场喝彩声、掌声接连不断,节日氛围愈发浓烈。
“依托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基层宣讲,就是要把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不断强化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营造各民族和睦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都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都匀市将持续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落地见效,让民族团结之花在都匀大地常开长盛。
来源:民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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