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9月23日,正值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当地赶集日,街头人流如织、烟火气浓。为抓住群众聚集、覆盖面广的有利时机,剑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集镇市场周边设立宣传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集中宣传活动,把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送到群众身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

活动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奋进伟大复兴征程”为主题,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9月21日至27日为该法施行后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的重要节点,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双语宣讲等方式,向赶集群众和商户宣传法律知识、民族政策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内容。
“这部法律告诉我们,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每一个人共同的责任。”宣传台前,剑河县民宗局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对日常生产生活的保障作用,重点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引导大家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结合剑河县多民族聚居的实际情况,此次活动以“国家通用语言+少数民族语言”双语宣讲的形式,把“法言法语”变成“乡音土话”,讲清法律倡导什么、保障什么、禁止什么,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现场还同步发放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折页、法治手册以及围裙、手提袋、扇子等物品,把宣传阵地建在集市上、把团结种子种进心坎里。
“赶个集还能学到国家法律,晓得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个活动很实在。”一位赶集群众拿着宣传袋笑着说。

据统计,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宣传品18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各族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审:孙志颐
二审:叶力
三审:林文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