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各族群众共同奋斗精神动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黎平县反响强烈
结合黎平实际,持续深化桂黔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省坡”示范带建设
3月12日下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规划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两会精神在黎平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将两会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黎平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继海
全国两会明确了2026年工作任务,规划了“十五五”时期的美好蓝图,也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在会上审议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彰显了以法治方式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国家意志。
作为县级民宗部门,我们将以多种形式全面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要求,结合黎平实际,持续深化桂黔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省坡”示范带建设,与广西柳州、湖南怀化市共同建立跨省际合作机制,在示范点建设工作中,以中华文化为引领,将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融入示范建设。将以民族节日共庆交融、民族体育共享交融、民族村寨共居交融"三项交融"行动为抓手,着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凝聚各族群众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奋斗的精力动力。
一审:姚辉
二审:杨文静
三审:杜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