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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自媒体”传播伦理规范的有效途径

‌“自媒体”是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由个体或组织自主掌控内容生产与传播的新型媒介形态,包括在各大平台上发布的视频、直播、文章等。“自媒体”的本质特征是打破传统媒体中心化的传播模式,实现传播的分众化。在数字化时代,“自媒体”承载文化娱乐、知识分享、经济发展等多个功能,其传播具有便捷性、个性化、互动性和覆盖广泛性的特征,已经成为组织、个体进行营销、宣传与报道必不可少的渠道。从网络传播的文化属性而言,明晰“自媒体”创作与传播的准则极其重要。

一、“自媒体”传播的现状与问题

当前,网络自媒体作品丰富,一些优秀作品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识学习、娱乐消遣等需求,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但也有部分内容为“出圈”不惜制造粗俗、低俗与媚俗的传播内容,这不仅损害了自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与弘扬造成了不良影响。

部分“自媒体”中,低级趣味的内容屡见不鲜。一些“自媒体”产品创作者为了“出圈”,忽视了作品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价值,制作了一些低俗恶搞、无厘头的视频,或是歪曲事实、传播谣言的作品,或扭曲价值观的短剧等,严重污染了网络文化环境,模糊了“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的审美边界,对受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部分文旅营销视频存在内容空洞、文化内核缺失的问题。一些文旅宣传作品为追求短期流量,过度依赖粗制滥造的内容吸引眼球。尽管此类视频在传播初期可能引发关注,但因其缺乏对当地历史底蕴、民俗风情、人文特色的深度挖掘,无法真正展现地域文化魅力。更有甚者,部分创作者为博“出圈”,采用扭曲审美、哗众取宠的方式,虽能在短期内引发模仿与讨论,但这种缺乏内涵的创作模式不仅容易形成不良跟风现象,还会消解文旅宣传的严肃性与专业性,损害区域文旅品牌的长期形象。

二、“自媒体”创作与传播的准则

“真”是“自媒体”传播的基石。“真”是去伪存真,对真理的追求、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以及质朴而真实的表达。“自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必须坚守真实底线,确保发布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只有真实的信息才能在群众心中扎根,才能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如果“自媒体”传播的内容虚假不实,不仅会误导公众,还会破坏社会的信任和稳定。

“善”是“自媒体”文化传播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核心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自媒体”应肩负起社会责任,积极传播善良、正义、友爱等美好的品质。“自媒体”通过传播善的内容,可以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例如,一些“自媒体”账号通过宣传报道好人好事、公益活动等,传递了正能量,激发了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

“美”是“自媒体”文化传播的艺术追求。优秀的“自媒体”作品不仅要有思想性,还要有艺术性和观赏性。“自媒体”创作者应注重提升作品文化内涵的道德美,也需要形式上显示智慧美、创意美,如精美的画面、生动的语言和独特的创意,为受众带来美的精神和感官享受,以美的文化陶冶人们的道德情操,提高人民群众的审美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例如,沈阳市于洪区的文旅副局长彭勃,在稻田用英语和东北话切换自如地推荐蟹田水稻米,通过淳朴的田园风光和优美的解说,展示了特色农产品的品质,让受众在欣赏美景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和基层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促进“自媒体”健康发展的途径

促进作品创作自律化。作品创作的自律化是把好“自媒体”作品文化质量的第一关。首先,应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自媒体”从业者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决抵制粗俗低劣的内容。同时,行业协会应加强对“自媒体”平台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其次,应提高创作者的素质,提高“自媒体”创作者的审核与甄别能力。“自媒体”创作者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和艺术修养,树立正确的创作理念。各级部门和机构可以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为创作者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帮助他们提高创作能力和水平。

建设有效的监管体系。作为外部监督力量,“自媒体”的传播需要多样性的监管才能达到,其一,平台应加强对内容的审核和管理,建立健全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的内容。对于违规内容,要及时删除和处理,并对违规账号进行封禁。同时,平台应加强对创作者的引导和教育,鼓励他们创作积极健康、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的内容。其二,要联动多种主体开展监管。数字化背景下“自媒体”的发展将以倍级甚至是几何级的速度增长,作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单一主体的监督可能存在效率或时差的问题,需要联动有效的主体进行共同监管。在平台层面,各短视频平台需优化智能审核算法,利用 AI 技术对相关“自媒体”视频进行关键词识别、画面违规检测,重点筛查低俗演绎、夸张博眼球等内容;建立分级审核制度,对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程度的账号实行人工二次审核;搭建违规内容举报“直通车”,将用户举报信息与政府监管系统实时对接,形成“发现—核查—处置”的闭环。此外,在行业协会层面,可联合“自媒体”行业联盟,制定文旅“自媒体”自律公约,通过签署承诺书、发布行业白皮书等方式引导创作者规范创作;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讲解传播知识、传播伦理与政策法规,提升从业者的专业素养。

强化政府引导的职能。政府引导对“自媒体”行业的规范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政府应加强对“自媒体”文化传播的政策引导,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支持优秀“自媒体”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例如,设立专项基金,对优秀的文旅“自媒体”视频进行奖励和推广;加强对“自媒体”行业的规范管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自媒体”文化传播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政府要树立和宣传一批优秀的“自媒体”创作者和作品,鼓励和支持对榜样人物、事迹的宣传和报道,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榜样力量作用,引导更多的“自媒体”从业者创作更多优秀的作品。例如,举办“自媒体”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对获奖作品和创作者进行表彰和宣传,树立内容优质、文化内涵丰富的标杆作品,激发他们的创作热情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广大党员和干部在“自媒体”宣传中应以正能量、正形象的角色出场。

数字化背景下的“自媒体”传播是时代必然的产物,是丰富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设创作自律、有效监管、积极引导等举措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充满正能量的“自媒体”传播格局,以此夯实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之基。

(作者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旷光彪 陈 慧

编辑:侯天卫

校对:余仙仙

三审: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