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荔波县人民法院:全域推广溶洞司法保护令,织密喀斯特溶洞生态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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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统筹支持与靠前指挥下,荔波县人民法院联合荔波县人民检察院、荔波县公安局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景区沿线,集中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活动,并向全县拥有溶洞资源的行政村发出82份溶洞司法保护令,对全县676个洞穴进行全覆盖保护,旨在引导全社会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携手共建绿色家园。

此前,针对喀斯特溶洞生态脆弱、不可再生、易破坏难修复的特点,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创新推行预防性生态司法保护,通过发布溶洞司法保护令、水资源禁止令、制发专项司法建议、建立中国南方喀斯特洞穴生态圈司法保护基地等系列举措,让情阳洞天溶洞群得到良好保护,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喀斯特洞穴司法保护样板。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正是将情阳洞天溶洞群司法保护的成功范例经验全面推广落地,推动喀斯特洞穴生态司法保护模式由“单点治理”向“全域覆盖”延伸。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先后走进各乡镇集市、行政村公告栏、溶洞景区出入口等重点区域,规范张贴《溶洞司法保护令》原文告示,并结合本地溶洞典型案例,向过往群众、经营业主讲解钟乳石损毁、污水直排、洞穴垃圾倾倒、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细致解读保护令中的源头管控、禁止性条款、整改要求等内容,有力破除“溶洞资源随意取用”的错误认知。

随后,三级法院召开环资审判专题联席会议。荔波县人民法院以一线实践为基,系统呈现了喀斯特洞穴司法保护从“个案探索”走向“全域覆盖”的荔波路径;黔南中院以机制创新为轴,汇报了统筹资源保护与开发、推动协同共治的黔南方案;省高院以法治引领为纲,对喀斯特洞穴司法保护工作提出前瞻性指导,并就《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贯彻作出系统部署,为环资审判工作注入法治新动能,绘就“以法护绿”的更高愿景。

此次活动,既是一堂生态司法保护的法治课,更是优秀司法保护范例向全域推广的实践课。通过把成熟试点经验转化为乡镇常态化治理举措,有效补齐基层生态治理薄弱环节,进一步织密全县喀斯特溶洞生态司法防护网。

下一步,荔波县人民法院将以常态化巡查、巡回普法、法官工作站驻点宣传为抓手,持续在各乡镇开展禁令宣讲,联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属地乡镇压实管护责任,依托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持续守护南方喀斯特溶洞生态原貌,以法治力量护航世界自然遗产永续发展。

来源:荔波法院

作者:谢双霜 覃倩

一审:罗佳静

二审:黄琳

三审:杜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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