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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治理语境中,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构成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场域,赋予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双重历史使命:既要在现代化转型进程中守护中华文化的多元基因,维系各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又需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建构符合时代发展规律的治理范式。这一历史进程既面临传统治理资源与现代治理体系有效衔接的现实,又蕴含着多元文化要素在当代社会场域中共生共荣的创新,本质上体现为文化传承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的价值指向

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实践,正是应答这一复杂治理命题的创新路径。该实践超越了简单移植西方模式或机械复制本土文化的二元对立思维,以“文化自觉”作为专业介入的逻辑起点,建构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治理理念的双向互动机制,其核心价值在于深度挖掘传统治理资源中的现代性因子,通过专业化手段实现创造性转化——这种转化既表现为针对民族地区养老照护、纠纷调解、文化传承等现实治理问题提供精准化解决方案,如将西藏藏族“琼泽”互助传统转化为“牧区养老互助小组”以应对务工与养老的需求矛盾,将贵州侗族“款约”中的公平协商理念融入社区议事机制以提升基层矛盾化解效能;更体现为将“和为贵”“休戚与共”等传统价值理念注入现代社会服务体系,使“中华民族共同体”从抽象理论概念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的具体实践形态,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注入深层的文化动力与情感联结纽带。

二、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的发展现状

在实践操作层面,传统的治理资源构成了重要支撑维度。西藏社会工作者依托“琼泽”互助传统建立的养老互助小组,通过系统性整合社区人力资源,既延续了传统互助精神的文化内核,又有效破解了牧区劳动力外流导致的养老困境;贵州在处理土地纠纷与文化遗产保护议题时,将“款约”的契约程序与个案工作方法有机结合,建构“传统智慧+专业方法”的协商平台,使基层治理既保有文化根脉又具备现代治理效能;一些地区通过激活家庭责任伦理,形成了贴合民族文化特质的儿童福利体系;内蒙古通过“非遗传承+小组工作”模式,借助长调、呼麦学习及“生命故事分享”等活动载体,在城市化进程中重构文化归属感;云南怒江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则通过“民族文化节庆再造”策略,将传统节日转化为各民族共庆的文化符号,实现了安置社区从物理空间到文化心理空间的双重融合。

专业化人才培养构成了本土化实践的重要支撑维度。青海高校推行的“双师制”,将民族文化等本土知识系统融入专业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对民族文化的敏感度;新疆建立的“民族督导+专业督导”双轨制,从“做客礼仪”等文化细节切入家庭矛盾调解,确保服务实践既符合专业规范又贴合民族习俗;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银饰社工站”创新“文化符号+专业服务”模式,在银饰工坊中实现经济生产与文化传承的双向增益,通过恢复“鼓藏节”构建“文化仪式参与式治疗”体系,而传统与现代结合调解模式有机融合了传统与现代叙事技术,将矛盾调解周期缩短,充分展现了传统智慧与专业方法的深度融合效能。

三、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本土化实践进程中仍面临双重维度的挑战:一方面,需要警惕将民族文化异化为工具理性的符号载体,避免陷入“文化工具化”的实践误区,始终坚守“文化尊重—需求导向—赋权增能”的基本原则,从价值层面确保群众在治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制度性保障机制的不足严重制约着实践拓展空间,亟需将社会工作纳入国家专业人才发展战略体系,在职称评定、项目资金配置等方面建立专项保障机制,着力培育“懂文化传统、精专业服务、能扎根基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从长远发展维度审视,社会工作的终极追求在于构建文化多样性与治理现代化的辩证统一范式——在充分尊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各美其美”文化自主性基础上,通过制度性创新培育“美美与共”的治理共识体系。这一过程需要将“团结”“和谐”等传统价值内核进行现代性转译,使其转化为实践教育资源,具体可通过文化传承课程体系建构、社区治理实践创新、民族文化对话机制等路径实现价值内核的具象化。该探索本质是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治理理念的深度对话,以文化传承为精神纽带,挖掘民族文化的治理智慧,为现代治理提供文化参照;以问题解决为实践导向,聚焦民族地区现实需求,推动传统资源与专业方法对接;以人才培育为支撑基础,构建融合民族文化素养与专业能力的复合型培养体系。三者形成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既守护中华文明的文化根脉,又通过专业介入激活了社会治理的创新动能。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社会工作的实践场域将不断拓展,理论建构需同步深化,尤其需加强对文化转译机制、治理效能评估、跨区域经验整合等议题的研究。这一融合传统与现代的治理模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将通过持续的实践思考与理论创新,谱写更多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性转化与现代治理传统性浸润的学术研究新篇。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


编辑:陈灵菊

二审:余仙仙

三审:朱江

作者:旷光彪 陈 慧

编辑:侯天卫

校对:余仙仙

三审:朱江